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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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5月5日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2年4月27日上午,由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在彭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王东强出庭支持公诉。
审查起诉过程中,王东强检察长多次与被害人及被告人家属进行沟通协调,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出具谅解书,化解了双方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出庭公诉前,王东强检察长对案件进行了论证剖析和全面把控,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王东强检察长代表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相关量刑情节进行举证,依法指控犯罪,发表了公诉意见并进行释法说理。
通过庭审,被告人高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且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表示今后一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此次庭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检察长出庭公诉,是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是践行“为人民司法”在个案中的体现。检察长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常态化出庭支持公诉,对强化司法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带动员额检察官更好履行办案职责,对推动检察队伍业务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